闽教院〔2020〕39号
关于做好2020年福建省高中教师
远程研修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福州一中、福建师大附中: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基础教育师资培训计划的通知》(闽教办师〔2020〕1号)安排,我院承担2020年高中高级职称教师远程研修任务(以下简称“高中教师”),为做好远程研修工作,现将2020年高中教师远程研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目的
通过研修,帮助学员理解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把握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的理念、内容和实施要求,解决基于“3+1+2”模式的课程管理、选课走班、课堂教学、综合素质评价、职业生涯规划等关键环节问题,提升组织实施新课程新教材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促进普通高中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推进高中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
二、研修对象
全省普通高(完)中学校(含教师进修院校、民办学校)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思想政治、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心理健康等16个学科的高中教师。
三、报名时间
2020年6月20日—7月29日、9月1日—15日,学员自行网络报名参训。请通知各高中教师在此期间登陆“福建基础教育网”首页(www.fjjcjy.com),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四、研修时间
2020年7月30日—10月15日。
五、研修内容
研修课程共4个模块,含1个公共课程模块与3个学科研修课程模块。其中,公共课程模块设阅读专题资料任务;学科研修课程模块设1个或多个专题,每专题包含观看视频、阅读学习资料、完成作业、网上交流研讨等研修任务,具体要求如下:
1.观看专题视频和阅读专题资料。观看专题内所有视频,并且至少阅读学科教师上传的2篇专题学习资料,即可获得相应学时。
2.完成专题作业。作业经学科教师批改并确定为“合格”,即可获得相应学时。
3.参加专题研讨。通过评论、感想、跟帖等方式参与研讨话题,参与数不少于3次(个),即可获得相应学时。
除上述专题研修任务外,学员还需完成以下两项任务:
1.分享优质教学或管理案例。在所在网络班级上传、分享一份个人的或其他没有产权纠纷的优质教学或管理案例一个。
2.完成问卷调查。完成培训满意度调查问卷和其他专项调查问卷。
六、学时计算
本次研修共计72学时,每个模块及其专题研修任务均设有相应学时,完成专题内研修任务即可获得相应的学时,完成全部模块可获得72学时。
七、研修方式
1.通过电脑端访问福建基础教育网(www.fjjcjy.com),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校长远程研修平台”上参加研修活动。
2.通过手机微信扫描小程序二维码或直接通过“微信—发现”搜索小程序“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校长远程研修”,参加研修活动。
八、证书打印
完成规定研修任务的学员,可于2020年10月16日—12月31日登录研修平台,下载打印由福建教育学院核发的省级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九、其他事项
1.请各设区市教育局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将本次通知转发到辖区内各级高(完)中学校,并指导和督促各校教师按时报名、参训,提醒教师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学时证明。
2.本次活动采用网络调训方式,不再由各地集中报送参训名单。
3.请参训学校确定一位联络人,加入高中教师远程研修管理QQ交流群(群号:707032248,仅限学校联络人加入,申请入群请报学校名称+姓名)。
4.每所参训学校可申请一个学情查询管理账号,用于在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校长远程研修平台查询本校参训学员的研修情况。参训学校可于7月30日前,将《开通账号申请书》(WORD格式和PDF格式各一个)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见5.联系方式),其中PDF格式须加盖单位公章。
5.联系方式:
(1)福建教育学院高中教师远程研修项目联系人:张倩、谢晓宇,联系电话:0591-83752458,电子邮箱:33966902@qq.com。
(2)福建省中小学教师校长远程研修平台客服电话:968823。
附件:开通账号申请书
福建教育学院
2020年5月20日
抄送: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福建教育学院办公室 2020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