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陈明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陈明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陈明,男,汉族,大学本科,福建省福安市城北官埔人,1966年10月28日出生,1987年8月参加工作,现为福安一中专任教师。该同志于2017年12月17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3月16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刘泽惠、陈斌。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并上报上级党委备案,2019年3月20日确定陈明同志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3月20日至3月27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来电、来信、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形式向反映人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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